9月22日,有媒体发布了题为《雪松信托迷雾:42只产品风控全线裸奔 借道假央企转移百亿巨资》一文,报道了雪松信托220亿供应链信托项目的应收账款未经确权,由此引发对雪松信托供应链金融“造假”及“自融”的猜测。公开资料显示,雪松信托前身是中江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江信托)。2018年,中江信托旗下信托项目密集“暴雷”,雪松控股受让中江信托71.3%的股权,次年6月更名为雪松信托。
雪松控股创立于1997年,全球总部位于广州,旗下拥有齐翔腾达、希努尔两家上市公司。作为中国大宗商品领军企业,以2851亿元营收位列2020年《财富》世界500强第296位。
其实,从2018年传出入主中江信托以来,雪松控股以及更名后的雪松信托就一直处于风口浪尖。接盘时,市场怀疑其能否全部兑付,但雪松控股恪守着接盘中江信托时许下的诺言,对于合规项目,拿出真金白银帮助了数千名原中江信托的投资人“平安落地”。
近一年来,雪松信托新发产品实现了100%兑付,维护了投资人的利益。此次也以四两拨千斤”的千字公告让近期的“声声征讨”不攻自破。
9月23日凌晨,雪松信托通过官网发布公告予以澄清,全文1000字左右,就相关问题作出七点回应:
1.对于“长青”系列产品规模,报道称“总规模超过200亿元”,经核查,“长青”系列产品累计发行规模为119.18亿元,现存续规模为76.55亿元。由此可以看到,”长青“系列真实规模与报道的220余亿元有100亿元的“差距”。
2.“220亿底层资产尽数虚无”的报道严重失实。“长青”系列产品底层资产真实有效。雪松信托表示从交易主体、交易双方盖章的购销合同、交易双方的交货确认书或对账单、仓库提货单、发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风控核查,“长青”系列产品底层资产真实有效。上述合同、发票、过户单据等全套资料作为信托财产的重要法律文件,由雪松信托作为受托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保管,可随时接受所有投资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预约查阅。
3.对于“幕后融资人”和“自融”的报道,雪松信托称,“长青”系列产品底层资产清晰,每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与债务一一对应,在事实层面并不存在报道所谓的“幕后融资人”,更不存在报道多处影射的“自融”。
4.对于报道提及的“确权”问题,雪松信托称,由于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因其特殊性,在实际业务中,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作为付款义务方,只有买卖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并没有配合卖方转让应收账款以及配合确权的义务。特别是对大部分国企、央企而言,“确权”需要复杂的审批流程。因而基于行业特性和实际业务需要,未将“确权”作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手段,而是基于对每笔应收账款的货物流、资金流、合同、发票等多重信息的相互印证,形成有效且高效的风控措施。
5.文金世欣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清晰透明,是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其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北京市政府授权市文资办出资设立的市属一级企业,与该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6.“长青”系列产品目前后期管理正常,产品回款正常,无违约迹象。
7.对于所谓的“长青”系列“42只产品风控全线‘裸奔’,既无风险产生,何谓全线“裸奔”的报道不认可。“长青”系列产品运作一年多来,持续正常回款,未发生任何逾期和不良。
一篇2万字的长文报道被雪松信托1000余字的公告“四两拨千斤”地做出了澄清。
《每日财报》认为,报道焦点是应收账款的“确权”,在供应链金融的各类交易中,只有完成了“确权”,才能在较大程度上确保底层债权真实存在,但是即使这样,并不能保证完全真实,过去也频频有众多被骗案例发生。
雪松信托采取的措施是基于对每笔应收账款的货物流、资金流、合同、发票等多重信息的相互印证,从而形成有效且高效的风控措施。
实际上,对于很多投资人来说,兑付是最看重的。据了解,大多数投资人在认购雪松信托供应链项目时,都是基于雪松信托解决中江信托遗留问题及雪松控股的强大实力背景去买的。
而雪松信托新发行的项目都是100%按时兑付,包括被媒体报道提及的供应链项目。
作为雪松信托的控股股东,雪松控股实力可谓强大,已连续3年名列《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持续提升。其前身于1997年在广州创立,此后20余年间,雪松与广州共同成长,同时也烙上了粤商“务实、开放”的印记。
企业迅速发展的背后,早期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布局也已经初具规模。目前雪松旗下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分别为齐翔腾达、希努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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