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豹”商标纠纷尚未解决,公司净利润持续负增长之下,公司却频频分红。
出品|投研观察
作者|Darren
近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的2020年第53次审议会审核通过了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机械)的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
据《投研观察》了解,东亚机械成立于1991年,由香港富源、北方工业出资设立。公司主要从事空气压缩机整机以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螺杆式空压机和活塞式空压机,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汽车、冶金、电力、电子、医疗、纺织等工业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东亚机械与捷豹路虎的商标纠纷尚未解决,与此同时,该公司在净利润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在上市前夕股东频频分红。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其空气压缩机产能大幅提升,这也对该公司产能消化能力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营收增速跑输行业均值,净利持续下滑
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空气压缩机生产基地,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但主要的技术和市场还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和日本厂商手中,中国等新兴市场大部分技术还需从国外引进。
在空气压缩机市场上,主流市场已被著名外资品牌占据,包括瑞典阿特拉斯·科普柯(Atlas Copco)、美国英格索兰(Ingersoll Rand)、美国寿力公司(SULLAIR)、英国康普艾公司(CompAir)、美国登福公司(Gardner Denver)等。
这些空气压缩机企业大多数走向了品牌国际化之路,在全世界的空气压缩机市场都能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技术能力与管理能力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竞争格局。
从需求来看,2014年—2019年,中国空气压缩机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上升态势。2015年空气压缩机行业销售收入为462.66亿元,同比下降0.10%,为近年来唯一收入下降年份。
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491.65亿元,同比增长6.27%,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2.53%和6.34%,2019年同比增长3.73%至556亿元。
据招股书显示,2017年-2020年Q1,东亚机械实现的营收分别为5.92亿元、5.77亿元、6.06亿元和1.1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961.40万元、9457.76万元、8523.96万元和1530.62万元。
过去三年(2017—2019年),营收的年化复合增长率仅1.19%,归母净利润累计下滑14.43%,也就是说,东亚机械在报告期内的盈利能力持续下滑,而且并没有跑赢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横向对比来看,东亚机械的利润率水平在业内也处于下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44%、30.52%、31.11%和28.84%,整体呈现波动下滑。
但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33.00%、33.56%、34.44%和34.77%,各期毛利率平均值均高于东亚机械,而且呈现单边上升的趋势,东亚机械似乎被甩在了身后。
扩产后消化能力存疑,大手笔分红不差钱
《投研观察》还注意到,东亚机械募资扩产的合理性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根据招股书,东亚机械的主要产品包括螺杆式空压机、活塞式空压机两大整机系列以及干燥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及配件。
在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中,“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是此次IPO的主投项目,投资预算为3.9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96亿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并未饱和,而且逐年下滑,2017年—2019年,螺杆机的产量分别为27513台、25155台、23960台,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9%、99.09%、92.72%。活塞机产量分别为24790台、19580台、14734台,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20.81%、95.42%、71.80%。
从以上数据来看,现阶段并没有扩产的必要性,结合目前公司正在逐年下滑的盈利能力,未来这部分新增的产能恐怕难以消化。
另招股书显示,东亚机械董事长韩萤焕与董事、副总经理罗秀英为夫妻关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韩文浩为韩萤焕、罗秀英夫妇之子。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韩萤焕直接持有东亚机械63.59%的股权,韩萤焕、韩文浩、罗秀英通过太平洋捷豹间接控制该公司31.79%的股权,合计控制东亚机械95.38%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东亚机械非常热衷于分红,给人的感觉是公司似乎并不缺钱,2017年至2020年,东亚机械共分红5次,累计分红金额2.10亿元。事实上,大手笔分红可能和公司股权结构集中有关。
据披露的信息,韩萤焕和罗秀英为夫妻关系,韩文浩为韩萤焕、罗秀英夫妇之子。韩萤焕直接持有东亚机械63.59%的股权,韩萤焕、韩文浩、罗秀英通过太平洋捷豹间接控制东亚机械31.79%的股权,合计控制东亚机械95.38%的股权,按照这一比例计算,在上述分红中,实际控制人4年分得2.00亿元。
超9成营收靠单一品牌,“捷豹”商标纠纷未解
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虽然目前东亚机械共拥有35项境内注册商标、4项境外商标,但东亚机械的业绩基本上都是通过“捷豹JAGUAR”商标所产生。
报告期内,东亚机械通过“捷豹JAGUAR”商标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55亿元、5.50亿元、5.81亿元、1.15亿元,分别占当期营收的94.58%、95.83%、96.39%、96.72%。
值得注意的是,东亚机械拥有的“捷豹JAGUA”商标和品牌,与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豹路虎)使用相似名称的知识产权。过去几年,东亚机械的商标屡次被捷豹路虎提出无效申请。
具体来看,公司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中7项被捷豹路虎向商标注册主管部门申请无效,5项注册申请中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于初审公告阶段被捷豹路虎向商标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异议。
面对这些问题,东亚机械却不以为然,对外发表声明表示:公司产品与捷豹路虎的产品不属于同种或同类产品,二者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使用“捷豹JAGUAR”商标和品牌、“捷豹”商号等与“捷豹司”、“Jaguar”相同或相似的知识产权不会对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潜在消费者、投资者等产生误解或混淆,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投研观察》注意到,事情似乎并不像东亚机械说的那样。2012年,绝对牛(德国)酿酒有限公司(下称绝对牛公司)申请注册“捷豹”商标,并被核准注册使用在啤酒、水(饮料)等第32类商品上,2015年4月6日,该商标被绝对牛公司转让给湖南捷豹酿造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英国捷豹路虎有限公司针对湖南捷豹公司的“捷豹”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绝对牛公司具有明显抢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
2015年3月28日,原商评委作出对湖南捷豹公司的“捷豹”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那么问题就来了,东亚机械所拥有的“捷豹JAGUAR”商标是否同样属于抢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行为呢?
如果是的话,那么后期是否也会面临同样的命运呢?另一方面,尽管不承认自己侵犯他人商标权,但东亚机械却在忙着状告别人侵权,2017年,东亚机械旗下的捷豹空压机要求上海捷豹XXX制造有限公司、杭州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停止使用“捷豹”字号。
东亚机械其实早已深陷商标侵权的泥潭,据招股书显示,公司目前牵扯的关于商标的案件高达61起。撞“标”事件未解,盈利持续下滑,虽成功过会,但东亚机械仍面临诸多挑战,对此《投研观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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