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已超百亿,而每年利润还是个位数,照此下去,浙江新能偿还借款吗?

出品|每日财报

作者|刘雨辰

 

近期,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80次发审委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首发获通过。

 

据《每日财报》了解,浙江新能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之前,公司主营业务以水力发电为主,此后涉足光伏发电产业,并逐步形成了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全覆盖的业务范畴,进行相关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其控股股东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能集团)。浙能集团直接持有浙江新能14.40亿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76.92%;浙江新能的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国资委,其直接持有浙能集团100%股份。

 

增收不增利凸显,应收攀升百亿负债压顶

据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9年,浙江新能实现营收分别为12.23亿元、9.36亿元、12.51亿元、21.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71亿元、3.42亿元、2.08亿元、6.32亿元。

 

过去三年,浙江新能的营收增速分别为-23.47%、33.67%、68.01%,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0.01%、-39.33%、204.07%,盈利呈现出高波动的态势。

 

今年上半年,浙江新能又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营收为12.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归母净利润为1.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6%。

 

对于这一问题,浙江新能给出了三点解释:第一,水电业务成本以资产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为主,水电收入大幅下降导致水电的毛利大幅下降;第二,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余额增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第三,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规模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说到财务费用增加就不得不提浙江新能的债务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85%、44.69%、56.71%、59.83%。截至2019年底,公司短期借款为14.03亿元,长期借款为89.29亿元,长期应付款为13.7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1亿元。

 

也就是说,浙江新能的负债额度已经超过百亿,而其每年的利润也才不过几个亿,照此下去,浙江新能很难靠自身盈利能力来偿还借款。而且巨大的债务规模造成的财务成本也严重拖累了浙江新能的利润水平。

 

据招股书显示,2016-2019年,浙江新能单纯的利息支出就分别高达1.48亿元、1.40亿元、3.52亿元、4.53亿元,上文已经提到过,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也才不过6.32亿元,利息支出吞噬了大量的盈利。

 

此外,浙江新能的应收账款规模也在快速攀升,报告期内分别为5199.30万元、1.03亿元、12.64亿元、17.06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25%、10.97%、101.07%、81.17%。

 

应收账款增长的同时,其周转率也快速下滑,2016-2019年,浙江新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17.35、12.43、1.97、1.53,而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平均值分别为8.83、6.50、6.2、6.41,浙江新能的周转率在报告期内快速下滑,在2018年之后被同行业远远甩在身后。

 

信息披露前后不一,供应商也是关联方

信息披露的真实有效是企业IPO时必须要做到的事情,否则就是涉嫌虚假披露,其后果非常严重,但《每日财报》阅读招股书后发现浙江新能某些信息的披露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公司应付往来款主要是应付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款项,余额22782.60万元。由于正泰新能源是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浙江新能将其确认为关联方。

 

但关联交易显示,浙江新能2018年末对正泰新能源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1782.60万元,二者之间差了1000万,那这部分钱的来源是什么呢?

 

此外,浙江新能在招股书的募资用途中表示,本次募投项目“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总投资55.57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14.10亿元,实施主体为浙江新能子公司嘉兴海上风电。

 

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在2019年9月23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显示,该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53.39亿元,与浙江新能所披露的金额存在2.18亿元的差距。

 

除信息披露存在疑问,浙江新能关联方长期担任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问题也让外界对于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产生质疑。

 

股权透析后可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而在报告期内,浙江省能源集团始终是浙江新能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2017年,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跻身浙江新能的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达到36.05%。

 

另一方面,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持有浙江新能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也就是间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2018年度,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浙江新能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达31.55%。除独立性受到质疑,采购大幅依赖关联方也让外界对其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产生质疑。

 

浙江新能的高管频繁被免职的问题也被引起注意,据不完全统计,从2017年年初至今,浙江新能的董事、监事、高管中有13人被先后免职。

 

众所周知,关键经营决策队伍的稳定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大量的高管人员变动对于浙江新能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并不是件好事。在成功过会后,浙江新能的人事稳定性能否有所改善,《每日财报》将持续关注。